株洲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各直属机构:
市人民政府批准市文化局确定的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23项),现予公布。
各级有关部门要按照《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5〕27号)要求,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建立完整的档案,利用各种手段对保护对象进行全面、系统的记录,鼓励和支持代表作传承人(团体)开展传习活动,通过各种渠道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广为传播,加深公众的了解和认识,促进社会共享,确保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保存、传承和发展。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株洲市第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序号项目名称申报县(市)
一、音乐
1思情鬼歌醴陵市
2苏区歌谣茶陵县
3苏区歌谣炎陵县
4客家山歌炎陵县
二、舞蹈
5星子灯醴陵市
6大同桥火龙灯攸县
三、手工技艺
7南阳桥乡刘双喜漆画株洲县
8朱亭镇邹桂文雕刻(木雕)株洲县
9堂市乡谭建强制鼓株洲县
10剪纸株洲县
11鞭炮制作醴陵市
12大蒜加工工艺茶陵县
13腐乳加工工艺茶陵县
14冬酒酿造茶陵县
15蓝印花印染工艺茶陵县
16“补锅”手工技艺茶陵县
17皇图岭豆腐制作攸县
四、民俗
18云阳山南岳宫庙会茶陵县
19阳升关庙会攸县
五、民间曲艺
20春锣醴陵市
21赞土地醴陵市
六、戏剧
22皮影戏株洲县
七、民间文学
23炎帝传说炎陵县主题词:文化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门,株洲军分区。
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各民主党派市委,各人民团体。
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8年1月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