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07年10月22日株洲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一)
决定任命:
李文波为株洲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二)
任命:
王建光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陈铁军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马 丽为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张 展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李家凯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龙年喜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谭益平为株洲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张雄的株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四)
决定接受谈敬纯同志辞去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报下一次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株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10月22日 |